基本信息
英文名称 | Acet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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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 甲醇中丙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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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号 | 67-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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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条件 | 冷藏(2~8℃)和避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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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信息
产品详情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主要用于日常分析与检测,量值传递,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及技术仲裁与认证评价等。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丙酮(CAS号:67-64-1)为原料,以农残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法-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并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编号 | 名称 | 标准值 |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
DZ-BW504109-100-M | 丙酮 | 100µg/mL | 3% |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均匀性及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依据JJF1343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要求,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3个月,本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本标准物质以棕色玻璃安瓿瓶包装,每瓶2mL,常温运输,运输过程应避免挤压和碰撞。样品应冷藏(2~8℃)和避光保存,安瓿瓶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完毕,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由于室温变化会引起浓度的微小变化,本标准物质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混合均匀。移取时应以移液管或移液器量取为准。
使用时应做必要的防护,避免吸入或直接与皮肤接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应收集并集中处理,不可随意弃置。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