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中阳离子交换量(河北)
本标准样品主要⽤于测量仪器校准 , 分析⽅法评价和质量控制 , 以及环境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的土壤原料为河北棕壤土,加工处理后粒径为 0.150mm。样品分装于 20mL 棕色玻璃瓶中,以 60Co 辐照灭菌。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方式进行赋值,阳离子交换量定值方法为 HJ 889-2017《土壤 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三氯化六氨合钴浸提-分光光度法》或其他可以准确定值的检测方法。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 名称 | 标准值(cmol+/kg) | 扩展不确定度(cmol+/kg)k |
TMQC0224 | 土壤中阳离子交换量(河北) | 9.42 | 1.32 |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样品进⾏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请根据国标中规定的取样量进行取样。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3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的土壤原料为河北棕壤土,加工处理后粒径为 0.150mm。样品分装于 20mL 棕色玻璃瓶中,以 60Co 辐照灭菌。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 20mL 棕色玻璃瓶包装,约 10g/瓶,每包 5 瓶,共 50g。2、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避光贮存。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