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量控制样品主要用于糙米粉中重金属/总砷、无机砷、镉、铅、总汞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方法验证、方法比较等。
一、样品制备
本质控样品选用糙米为原料,经加工混匀,总砷、无机砷、镉、铅、总汞含量初检符合要求后,进行分装。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质控样品以检测值作为标准值,方法参照《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2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GB 5009.1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表(包含因子k=2)
编号 | 项目 | 标准值(mg/kg) | 扩展不确定度(mg/kg) | 标准值区间(mg/kg) |
ZKQC8143 | 总砷 | 138 | 34 | 104-172 |
无机砷 | 121 | 30 | 91-151 |
镉 | 38.24 | 7.65 | 30.59-45.89 |
铅 | 19.11 | 3.82 | 15.29-22.93 |
总汞 | 94.38 | 18.87 | 75.51-113.25 |
标准值不确定度综合考虑了定值过程、均匀性和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
根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进行了均匀性及稳定性评估,统计结果表明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样品至定值之日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样品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储存及安全警示
1.本质控样品以真空铝箔袋包装,30g/袋。
2. 本样品采取冰袋运输方法,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冻(-18℃)保存。
3.使用时请佩戴口罩、手套进行必要防护,并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本样品仅限实验使用,严禁它用。
声明: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