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溶液标准物质可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所需浓度的系列工作用标准溶液,用于环境监测及其他分析测试中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 样品制备
本溶液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测定的高纯试剂作为原料,以色谱甲醇为溶剂,在室温为20℃±2℃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编号 | CAS | 成分 | 标准值(μg/mL) | 扩展不确定度(k=2)(%) |
BW5230 | 75-25-2 | 三溴甲烷 | 100 | 3 |
67-66-3 | 三氯甲烷 | 100 |
75-09-2 | 二氯甲烷 | 100 |
79-01-6 | 三氯乙烯 | 100 |
56-23-5 | 四氯化碳 | 100 |
127-18-4 | 四氯乙烯 | 100 |
126-99-8 | 氯丁二烯 | 100 |
75-27-4 | 一溴二氯甲烷 | 100 |
124-48-1 | 二溴氯甲烷 | 100 |
87-68-3 | 六氯-1,3-丁二烯 | 100 |
75-35-4 | 1,1-二氯乙烯 | 100 |
107-06-2 | 1,2-二氯乙烷 | 100 |
156-59-2 | 顺-1,2-二氯乙烯 | 100 |
156-60-5 | 反-1,2-二氯乙烯 | 100 |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样品称量、均匀性稳定性、定容过程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8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安瓿瓶封装,每支1mL。2-8℃条件下避光保存。
使用前应恒温至20℃±2℃,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本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声明: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