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物质可用于相关成分的分析测试及相关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试剂和超纯水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本标准物质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包装、储存
本标准物质以安瓿瓶封装,每瓶20mL。常温避光保存。
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沾污。
四、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物质应该按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临用前小心打开安瓿瓶,用10mL干燥洁净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量取1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加人工海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编号 | 名 称 | 标准值(μg/L) | 扩展不确定度(k=2) | 基体 |
BW02943-1 | 海水中总铬标样 | 50 | 7.5μg/L | 人工海水 |
声明: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